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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手稿拍出“天价” 拍卖公司被诉侵犯著作权

张雄艺术网 http://www.zxart.cn发布时间:2016-10-19 来源:收藏快报 作者:张源源

摘要: 中国现代著名作家茅盾先生的一份手稿被拍出1200多万元的“天价”,而茅盾先生的后人对拍卖一事毫不知情。因此,他们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南京某拍卖公司告上法庭。

        原标题:茅盾手稿拍出千万天价后人将拍卖公司告上法庭


 《谈最近的短篇小说》


 《谈最近的短篇小说》


  中国现代著名作家茅盾先生的一份手稿被拍出1200多万元的“天价”,而茅盾先生的后人对拍卖一事毫不知情。为此,近日,他们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南京某拍卖公司告上法庭。此案的原告是茅盾之孙沈某宁(美国国籍)、沈某燕和沈某衡(美国国籍),被告则是南京某拍卖公司。涉案手稿为茅盾毛笔手稿《谈最近的短篇小说》,总计30页,共9000多字,全篇都是茅盾先生毛笔写成的瘦金体。手稿纸张保存完好,是茅盾先生一篇评论文章,发表于1958年《人民文学》第6期。

  2014年1月3日和4日,南京某拍卖公司对该手稿进行了拍卖前的预展,手稿最终拍出1207.5万元,打破了当时中国文学手稿的拍卖纪录。拍卖公司从中获利157.5万元。

  然而,对于手稿被拍卖一事,茅盾后人并不知情。原告认为,他们是茅盾先生所有作品著作权的合法继承人,拍卖公司对茅盾先生手稿进行展示、制作成宣传册,侵犯了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发表权。茅盾后人们要求拍卖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关费用50万元。

  被告拍卖公司则认为,茅盾先生手稿是他们合法取得,如果认定是文字作品就不存在侵权也无争议,除非认定是书法作品,但原告没有证据加以证明。于是,涉案手稿是否为书法作品,成了本案的焦点。现代快报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目前对于书法作品尚没有严格的评定标准。

  原告方认为,手稿本身也有着很高的书法艺术价值。手稿能够以1207.5万元高价拍出,足以证明其艺术价值。


(责任编辑: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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