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一则引发艺术界热议的消息,不过倒是一个很好的观照文化商品以及文化消费的例子,那就是大黄鸭现象:大黄鸭继在香港维多利亚港展示之后,9月6日正式进驻北京,相继在北京园博园及颐和园亮相展览,之后大黄鸭又前往台湾高雄。这一公共空间装置艺术形式引发多方关注的同时,2013北京国际设计周组委会为大黄鸭展出及衍生品维权的消息,又使得人们的关注焦点从艺术的边界问题扩展到文化产品的版权和商业山寨,以及国内文化产品创意不足的问题。这一件作品借助了现成品的观念,创造了一种情景,即一个由特殊媒材与生活环境构成的空间,让观者投入到其制造的体验之中,但就其在公共空间中的观光消费后效,以及它与商品模式的关系,更多地体现了文化作为商品的特点,以及消费文化商品的基本机制。
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有学者算出涵盖知识的生产、分配和消费复杂过程的文化行业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很大部分,并且预言在20世纪下半世纪文化将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正如在20世纪上半叶通过汽车来拉动经济发展,而在19世纪的下半叶铁路运输则起到了更大的作用。
文化商品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现实世界的存在方式,从人对商品的物质“拥有”关系向着商品对于人的“显现”关系转向,在这种意义上,人对于商品的消费其实是一种表象和幻想的消费。文化商品正是物质化的幻想,而且被普遍接受。从这一点而言,大黄鸭区别于其现成品原型的一个特点即是:以其巨大的尺幅突出了物的显现,从而强调了观看中的幻想。这就是为什么它会受到某些年龄段的成年人的追捧,从而成为想象中的文化消费品的原因。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无论是演艺、娱乐、动漫、游戏,还是文化旅游、文化会展、创意设计、数字传媒等文化产业,基本机制都与提高生存状态的丰富幻想有着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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